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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外来投资者进入邗江工业园和杭集工业园兴业,我区特别出台了以下优惠政策:
1.凡进入“两园”的工业项目,按照每100万美元(或人民币800万元)用地10-12亩的标准提供用地数量
。对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或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价格按3.5万元/亩收取;注册资本在
1000万美元以上或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价格按2.5万元/亩收取;注册资本在100-500万美元或
人民币800-4000万元的项目,按5万元/亩执行;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以下或人民币800万元以下且符合工业
园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安排进入“创业园”或其它指定区域,土地价格按照6万元
/亩收取。土地价格地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护价的差额部分作为政府给项目单位的奖励。
2.对进“两园”注册资本在2000万美元以上且一年内实际外资到帐达50%以上的项目、经省以上科学技
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产品)、成片开发面积达200亩以上的项目、世界知名企业在邗投资兴
办的项目,采取更为灵活、优惠的办法,实行一事一议,制定个案性政策措施。
3.进“两园”企业除市级以上规费外,取镇级费用一律免收;市级和市级以上费用由区政府及相关部
门帮助争取见减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入“两园”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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